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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1-09-30 09:17:22
教育经费是各级财政支出的重要份额,决定了教育经费审计要求更加严格。在多年工作基础上,笔者对公办中小学校财务审计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,从“内部控制管理”、“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”和“遵守中央八项规定”三个方面阐述了问题的表现形式,提出了整改建议。
由于经济发展不同等原因,各地区学校财务管理的要求、标准也不尽相同,问题表现同样多种多样。以上11个方面的问题,只是中小学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失效的部分表现,一定不能囊括所有。即使问题相同,由于标准差异,解决的方案也会不同。
单位财务管理是否到位,风险控制是否有效,受内部控制管理影响很大。一个单位既要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,又要严格执行内控制度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如果失效,将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。这些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如下:
一、岗位要求不达标
财务工作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,具备专业知识是从业人员的必要条件。为防范错误或舞弊行为,财务岗位要严格落实不相容原则和亲属回避制度。财务岗位要求不达标最常见问题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:
1、人员工作能力不达标。虽然会计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,但以前取得的从业资格仍是具备会计岗位工作能力的有力证明。即使资格证书不再是从业的必备条件,但从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中选拔任职会计岗位更为妥当。尤其是中小学校,现有会计人员由教师转岗担任不在少数,更应当注重选拔专业人员,逐步替换原有人员,并加强岗位能力继续教育,确保人员工作能力达到要求。
2、未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。严禁会计和出纳、保管和会计记录、登记明细账和登记总账、支票保管和印章保管等岗位之间相容。即使再小的单位,也要确保岗位分离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、一岗多人或者兼职,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监管审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。
3、未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。中小学校选用会计人员应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,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;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等。
二、原始凭证审核和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
原始凭证审核是确保财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第一道关口,审批手续完备是防范随意支出的有效手段,两者都是规避问题的重要环节。在经办经济业务时,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。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:
1、原始凭证达不到财务要求。对要素不完整、填写不清楚、手续不齐全、分项与总项矛盾等存在疑虑的原始凭证,财务人员应不予受理,并要求经办人员补充、更正,或者重新开具,要素齐全、手续完备、清晰明了后方能予以办理。
2、原始凭证违反法规制度。审核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、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,要及时向领导报告,提出意见和建议,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。
3、支出审批手续缺失。所有报销凭证都要履行严格审批手续,不同岗位按照权限审核签字。原始凭证应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。建立民主理财与集体决策工作机制,用制度堵塞漏洞,降低支出随意性。凡属大额支出项目须经集体讨论,避免“一言堂”、“一支笔”。
三、预算、决算管理流于形式
中小学校办学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提供,其预算、决算管理要求更加严格。加强预算、决算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障,预决算公开也是大势所趋。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:
1、预算编制不完整。学校应将食堂、超市、门面房、书店、游泳馆等国有资产、设施设备出租出借收入及对外培训收入、捐赠收入等非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中,不得遗漏。
2、预算未经集体研究制定。学校预算应由各部门共同提出,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,不能单靠财务部门独立完成;年度预算还要经理财小组审核、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后通过,确保预算支出科学、完整,避免遗漏。
3、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。所有支出应做到先预算、后开支,无预算、不支出,及时、规范办理收支事项,加强预算执行管理。
4、年度预算超支。将超过预算的支出隐匿在往来款项中,因没有合法收入来弥补,最终久拖不还形成新的债务。因此,学校应严格控制预算支出。
5、决算编制马虎。年度决算隐瞒事实,不能真实、完整反映单位全年的支出情况。
四、合同管理存在漏洞
中小学校经常签订各类合同,如国有资产出租合同、政府采购合同等。合同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纠纷,导致重大损失。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:
1、未建立经济合同授权批准制度。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经济合同授权批准制度,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,严禁违反规定签订担保、投资和借贷合同。
2、未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。单位应当指定职能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(如律师等)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,重点关注合同的构成要素是否齐全,合同的主体、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,合同双方权力责任义务是否对等,违约责任、争议解决条款、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要素是否缺少等。
3、未加强经济合同履行控制管理。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,或变更、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等情形应按相关制度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和控制;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合同条款办理结算业务;应签订书面经济合同而未签订的,或未按经济合同条款履行的,或验收未通过的工程、货物等,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,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。
4、未加强经济合同登记控制管理。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、分类和归档,详细登记合同订立、履行和变更情况,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;合同副本应当交存财务部门备案;政府采购文件应当至少保管15年,副本应交所属主管部门备案等。
五、食堂账务管理不规范
食堂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,极易出现违规行为,是财务审计的重点部位。食堂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:
1、自主经营食堂账务未纳入单位总账,坐收坐支,形成账外账。按照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》第九条规定,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,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,实行单独核算。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及物资采购情况,年终并入单位总账。
2、食堂账不能反映实际收支情况,水、电、燃气、物料等成本费用支出直接记入学校总账。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,以自身经营服务为记账依据,不得将学校的培训收入、房租收入等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账中;不得转移食堂收入,严禁挪用食堂资金;加强食堂成本核算,学生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支出,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学校招待;严禁将食堂的水、电、燃气、物料等成本费用记入学校总账,严禁将无关成本费用记入食堂账。
3、招待费抵顶食堂承包费或水、电、燃气等费用。严格控制食堂对外接待行为,承担接待的费用记收入,不能直接抵顶承包费或水、电、燃气等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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