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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4-08 09:53:14
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各级政府年度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重点。多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,财政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比较常见,如何揭露这些问题,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,在此,列举几种主要违规做法及审计方法。
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,一般做法是财政或专项资金使用单位,列报支出,实际并未拨入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项目,而直接转入暂存款长期挂账,形成事实上的占用。检查的主要方法是:详细审查暂存款科目,逐项落实形成时间,款项性质,一并检查单位的经费是否超支,如果超支且无其他资金来源,可认定为挤占、挪用专项资金。
有些上级专项资金需要下级配套,而下级实际并没有真正配套,但为应付上级检查,采取虚假配套的作法。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干脆不配套,也不做任何账务处理;二是虚走一笔账,如从部门单位或政府调入资金作为配套,之后又原封不动地拨回,配套资金并没有用在项目上,仅仅套取了上级专项资金。检查中要注意收集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文件,对文件中需要配套的专项资金项目要重点检查,直接延伸审计到项目使用单位,调查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。
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财政的专项资金专户或专项资金使用单位,将资金借出用于非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项目,违反了专户管理、封闭运行、专项资金专用的原则。结合对专户的检查,暂付款项的检查可发现此类问题。
财政部门对有些上级专项资金滞留在总预算,有些结转下年使用,有些直接平衡预算。检查的主要方法是: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中,注重向被审计单位索取历年来结转下年支出的具体项目,结合对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账、总账和财政决算报表的审计发现问题。
财政部门或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将专项资金拨下去后,通过一系列的账务处理,再将资金转回,有时是转回原账户,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转到其他账户以躲避检查。一般是发生在专项资金拨付比较频繁的年终和年初进行。检查中要对年终的大额专项资金支出作为重点,延伸到下一级或几级,另外对一些专户的非正常收入也要详细调查其来源的合理合法性。
用专项资金投资成立企业或公司,实现利润后作为机关经费使用。另外有的单位用专项资金作为成立新公司或中心之类的注册资本,验资后再收回等。应对专项资金账户的暂付或对外投资科目进行详查,对借给下属单位资金,或在机关经费中对上缴收入较多下属单位下审一级,往往能发现此类问题。